FM.110 那些年我们错过的爱情

小婧 微博:http://www.weibo.com/jingjing0425

遇到他时,我十七岁,那是多么美好的年纪。
那时的我走在校园,背着大大的书包,留着倔强的短发。他瘦瘦高高,穿着白衬衫,阳光下侧脸的轮廓很好看,看到他时,我的心小小的跳动了一下。那时的上帝好像也是我的好哥们,我走进班级报道时,一抬头,看到他已经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。我内心一阵欢喜,却故作镇定地找个位置,安静地坐下。我们都是中考的佼佼者,坐在全市最好的高中,最好的班级里面。

紧张刺激又狗血的高中生活开始了。那时的我,对自己的性别认同度很低。头发短到不能再短,飞快骑着单车飙车,超过碍在眼前的各种交通工具,惊倒路边的妇女们。“小伙子,慢点骑车。”也许车速太快了,连她们的喊声也被我远远甩在身后。可我不是小伙子。冬天时,我带着棒球帽,帽檐压得低低,居然几次被澡堂阿姨拦着不许进。只好摘掉帽子,短短的头发,似乎头皮都被看得到了。冲阿姨不好意思的笑笑,还好我长的还算清秀,不用再继续脱下去。 那时,我学习还不错,父母仍觉着我还算可爱吧。我在学校有一大帮哥们,彼此两肋插刀。他们顺路捎我上学,替我回家取忘带的作业,丢三落四的我,从没被他们当成女生吧。

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站在他面前时,我突然就忘了,要怎么开口和他说hi,过去十几年里积累的人际交往经验,全部失效了。我刚冲他笑笑,心里就想,糟糕,嘴咧太开了。已经露了至少20颗牙齿了,保守估计已经吓坏人家。终于慢慢地在班里我们总算熟悉了。一天放学路上,他突然摸摸我的短发,手却不小心被扎到了。他说,真像个男孩子啊,别人不会以为我在和一个男生恋爱吧。这句话里信息量太大了,我大脑立刻被击到。我想,我们恋爱了吗?

我不知道。只是上学放学一起走走,这就是所谓的触目惊心的早恋吗?我是有点欣赏他。我喜欢看他穿着白白的衬衫,站在阳光下,冲着我笑笑。他骑着单车,哇啦哇啦的说着大段英语,说要测试我的听力,而我每次翻译加上乱诌居然得到他的点头,在我敬佩他背过那么多英文的同时,他也敬重我居然听得懂呢;还有他写的文章很有深度,老师经常在教室里读给我们听,以前都是我的作文在我们班得到表扬,我的风头全被他抢走了。可是我承认,我只敢说我写的是作文,充其量就是应试教育下的应试作文,他的文章很有深度,不像出自高中生之手,更像个饱经风霜的老人写的,真搞不懂他阳光的外表下面,藏着一颗多么苍老的心啊。我们常常写着随笔,相互点评,我自然也进步不少;他会画漫画,经常画些搞笑的画,我被他逗的前倒后仰;但是我们也会一起飙车,只为节省几分钟时间,可以呆呆站在桥上,看着星空。分分秒秒计算好时间,因为看完星空后我们还要回家。我们都是按时回家的好孩子。

可是,老师们的反应明显比我们迅速,或许他们对爱情比我们敏感。被老师拉出去谈话,语重心长。很快我们的家长也加入,我还不清楚到底是不是爱呢,突然被告知,你们恋爱了,你们得分开,否则要自毁前程啊。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吗,他有那么可怕吗?可是,我们所有的精力,已经不能用来爱了,我们千方百计,运筹帷幄,只为避开种种耳目,所有的力气,全部用来对付老师和家长,只为见上寻常的一面。我们相互鼓励努力学习,我们不傻。知道成绩就是我们得命根,也是我们在一起的筹码。只是成绩真的像他们预言的那样,不停地后退。我们的脑子充满了太多负担,我们还不知道错在哪里了,只是突然,连我们在一起走走都觉得对不起人民,对不起党,对不起家人,甚至对不起校园被我们踩过的草地。

有一天,我忘记带语文课本,借了他的课本,书中一张纸片落下。画中的女孩好美,长发飘飘,旁边是他的字写着爱她一万年。我不知道他画的是谁,只知道反正不是我。我突然也觉得自己的短发扎手了,再也不想理他了。所有的坚持,在那么一瞬间溃不成军,不知道自己违逆爸妈,辛苦坚持是为哪般。他们说的早恋,可是我们的爱在哪里呢?也许那时是太年轻,太倔强,也许我留长头发,就是画中的模样,可是我真的固执,再也不和他说话了。面对他追上来的脚步,我转身跑掉;看着他询问焦急的目光,我熟视无睹地走过。学期终于结束了,新学期又开始了。我本以为,我们从此要沉默的走过高中,可是校园里,却没有见到他的身影了。听说,他已经被父母安排去了另一所学校。没有告别, 就这样不见了。这样很好,我对自己说。可是,没有他的校园,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,我突然就感到校园一夜之间,空荡荡了。我想过很多如果,如果,我们见面,我要怎么质问他,为什么要悄悄溜走;如果,他来找我,我要狠狠的教训他,怎么做个逃兵;后来,我成绩提高了,我又想,如果再遇到他,一定要向他炫耀。后来,日子平平淡淡的消逝,匆匆忙忙中,高中结束了。我们都考上了自己的大学,只是彼此没有什么关系了。

后来的后来,他来找我,可是,我还是逃走了。像那年看到那张漫画一样,我没有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。我们都知道,那时的我们,无论是不是在爱着,都是到了分开的时候。从那天开始,我的头发开始留长了,我不愿剪掉它们。而如今站在他的面前,长发飘飘的我,突然又被打回原点了,不知道怎么开口对他说hi。 匆匆逃走,内心却纠结难过,那个白衣少年,我丢不掉,可是,那时的我们,已经尘封在岁月中。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,可那时美好的时光总是白白被我们辜负。我有时想,那年的上帝,究竟是不是我哥们,为什么要让我在最美好最懵懂不会爱的时候,遇到最美好的人,然后用一生的时间,与他愈行愈远,最后,终于彻底将他错过,再也没有如果。

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,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,却忽然忘了,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,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。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,年轻的你,只如云影掠过,而你微笑的面容,极浅极淡,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。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,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。含著泪,我一读再读,却不得不承认,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。每次读到席慕容的《青春》,我总能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孩,穿过悠长的岁月,站在阳光里,冲我微笑。